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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15   浏览数:次   来源:  

    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

人才智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内工大 技转字〔20204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下发给你们,请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0415日前由学院统一汇总后将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七份)报送至产业技术转移中心(明德楼309)。

联系人:刘卫辉 0471-6577163

特此通知

 

 

 

附件:1.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2.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汇总表

3.各盟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处室联系方式

 

 

产业技术转移中心

202043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

人才智库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及满洲里二连浩特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局)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

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任务目标,完善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建设,汇聚各类专家人才为识产权强区建设提供智力支撑,现面向社会征集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与执法部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部门、高等院校及科研机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相关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等。

二、专家类别

此次征集专家类型包括:知识产权战略研究人才、知识产权保护人才知识产权教育师资人才、知识产权服务人才、专业技术领域人才、涉外知识产权人才、知识产权金融人才等

三、征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知识产权事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具有丰富的科学研究或知识产权实践经验,从事相关工作3年以上(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人才可放宽至2年以上);

3.具有坚实的知识产权理论基础,了解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发展态势,能够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理论研究;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能积极参与知识产权相关领域政策咨询、课题研究、培训授课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库:

1.知识产权战略研究

从事知识产权理论研究工作,具有一定的战略眼光和政策理论研究水平,熟悉并了解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宏观政策,能够为政府管理部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编制发展规划提供决策建议和咨询服务,能够参与相关课题研究。

2.知识产权保护

从事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执法保护或审判工作,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事业发展状况,能够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面提出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3.知识产权教育师资

从事知识产权理论教学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工作,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研工作经验,能够参与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政策研究及科普教育工作;能够为行政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相关培训。

4.知识产权服务

从事知识产权服务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具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专利信息及实务、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及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等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取得专利代理师、法律执业或管理体系审核员等相关资质,且执业满3年以上。能够为自治区知识产权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支持。

5.专业技术类

从事机械、电子、通信、医药、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业设计等领域的学术研究或技术研发工作,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够为自治区相关领域进一步开展知识产权发展与保护工作提供专业支持。

6.涉外知识产权

从事涉外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具有一定国际视野,熟悉国外知识产权法理或知识产权国际规则,了解欧美发达国家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政策法规,具有丰富的涉外知识产权实务经验,能够为政府管理部门及企事业单位开展知识产权海外战略布局、海外风险预警防控及海外纠纷应对、海外快速维权等提供咨询与服务。

7.知识产权金融

从事知识产权金融相关工作,熟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价值评估、交易与证券化等相关政策,具有相关从业资质,且执业满3年以上,能够对我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拟定或实施提供咨询与服务。

四、人才智库专家职能职责

对自治区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政策及措施的制定提供决策建议与咨询;对自治区重大知识产权政策实施开展评估与论证;参与知识产权理论研究、人才培育、项目管理与咨询服务等工作。获得由自治区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人才智库专家证书,优先参与或承担国家知识产权局和自治区知识产权局的相关课题研究,组织参加各类知识产权论坛及调研活动。

五、申报流程

符合入库专家条件和要求的人员,可采取个人自荐或单位推荐等方式提出申请。由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对于符合条件的人才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入库成为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

1.自治区级各相关单位填写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和专家汇总表(详见附件2),并于20204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由自治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汇总。

2.各盟市相关单位及个人填写入库申请表(详见附件1)、专家汇总表(详见附件2),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盟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由盟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及汇总,并填写推荐单位意见,于2020420日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六份)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六、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知识产权发展处

联系人:强 健 0471-6628927

塔 娜 0471-6387265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研究会

联系人:石晓梅 0471-4953596 15034774833

邮 箱:nmgip2017@126.com

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70号内蒙古科技大厦1106

附件:1.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入库申请表

2.自治区知识产权人才智库专家汇总表

3.各盟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处室联系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内蒙古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2020325

上一条:关于转发《科技部办公厅关于征集科技抗疫先进技术成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