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1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科技部火炬中心《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自治区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丰富技术经纪人才储备,促进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拟定于2024年6月11日-15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二期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本期培训班拟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主办单位
内蒙古工业大学
(三)承办单位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
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
内蒙古内工科技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6月11日-6月15日,其中11日全天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后续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参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有关要求,采用课堂授课、案例研讨、实地考察及项目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主要包括创业孵化、中试熟化与技术集成、企业并购与技术作价入股、资本募集与基金运营、专利申请、商务谈判技巧及实地考察等。
四、培训对象
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服务、技术创新、工程开发等与技术转移相关的工作,且已参加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相关人员(各国家或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证书均认可,需提供结业证书扫描件)。
五、培训证书
学员完成以下全部考核,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1.考勤合格;
2.完成全部课程培训;
3.通过结业考试;
4.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势学科和待转化专利库成果,提交企业真实技术需求调查表;
5.结合自治区成果转化工作和“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际,开展成果对接活动,有针对性的撰写案例分析报告1份。
六、报名方式
面向全国共招收学员80人,招满即止。请用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后扫描报名表内二维码加入学员联系群。

七、缴费方式
学员加入联系群后,由会务组工作人员联系学员缴纳培训费用,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日期截至2024年6月3日,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培训费3800元/人,培训期间餐饮、住宿地点由会务组统一预定,费用自理。学员需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八、报名咨询
周老师 17887992665
林老师 18547199024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