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部门首页 >> 通知 >> 正文

通知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举办第2期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24-05-11   浏览数: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国发〔201744号),科技部火炬中心《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自治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自治区技术转移人员的职业能力,丰富技术经纪人才储备,促进自治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拟定于2024611-15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第二期中级技术经纪人培训班。本期培训班拟采用线下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一)指导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二)主办单位

内蒙古工业大学

)承办单位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

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

内蒙古内工科技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611-615日,其中11日全天报到,15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呼和浩特市(具体地址见后续通知)

三、培训内容

培训参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有关要求,采用课堂授课、案例研讨、实地考察及项目实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课程主要包括创业孵化、中试熟化与技术集成、企业并购与技术作价入股、资本募集与基金运营、专利申请、商务谈判技巧及实地考察等。

四、培训对象

从事技术转移、科技服务、技术创新、工程开发等与技术转移相关的工作,且已参加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并获得相应证书的相关人员(各国家或省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颁发的证书均认可,需提供结业证书扫描件)。

五、培训证书

学员完成以下全部考核,可获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中级技术经纪人)结业证书”。

1.考勤合格;

2.完成全部课程培训;

3.通过结业考试;

4.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优势学科和待转化专利库成果,提交企业真实技术需求调查表;

5.结合自治区成果转化工作和蒙科聚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实际,开展成果对接活动,有针对性的撰写案例分析报告1份。

六、报名方式

面向全国共招收学员80人,招满即止。请用微信扫描下图二维码填写报名信息,完成报名后扫描报名表内二维码加入学员联系群。


七、缴费方式

学员加入联系群后,由会务组工作人员联系学员缴纳培训费用,不接受现场缴费。缴费日期截至2024年63日,报名以缴费成功为准,逾期未缴费视为报名失败。

培训费3800元/人,培训期间餐饮、住宿地点由会务组统一预定,费用自理。学员需自行前往培训地点,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八、报名咨询

周老师  17887992665

林老师  18547199024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内蒙古)

2024年511





上一条:关于举办内蒙古内工科技创新产业园有限公司与全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对话会的通知(第一轮)

下一条:讲座预告-科技成果转化政策与实践——齐鲁工业大学(山东省科学院)工作经验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