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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
关于2024年科研助理岗位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根据《科技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中科院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国科发资〔2020〕132号)等文件要求,发挥学校在科技工作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做好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毕业生就业工作,结合内蒙古工业大学产业技术转移与成果转化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实际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科研助理。
科研助理岗位工作人员是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人员,属于事业编制外的临时聘用人员。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人
二、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对象为应届硕士毕业生,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应聘者应为工学硕士,须正常取得本年度毕业证、学位证;
(三)应聘者须具有岗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专业技能,具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经验者优先;
(四)下列人员不得应聘:在读研究生及在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科研助理岗位的劳动合同期限以完成一定科研项目任务为期限。薪酬标准不低于呼和浩特市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待遇通过工作合同约定。
四、岗位职责
1.协助办理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相关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
应聘者请于2024年7月2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附彩色免冠近照)、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ttc_imut2023@163.com,邮件主题以“科研助理应聘+姓名+专业”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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